广州的“开四停四”交通管理措施计算方式如下:
行驶计算周期: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广州市管控区域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不分工作日与节假日。
停驶计算周期:
行驶计算周期结束后,车辆必须连续停驶4天,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
周期切换:
在停驶4天后,车辆可以重新进入管控区域行驶,开始新的行驶计算周期。
例外情况: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以及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如有变动请以官方最新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