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的原则如下:
均等分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均等分配遗产。特殊照顾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若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协商同意:
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遗产分割方式:
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协商不成时,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些规定确保了遗产分配的公平性,同时也考虑到了继承人的实际生活状况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