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税基数通常是指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数,也就是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步骤如下:
确定应发工资:
这是指个人在一个月内从雇主那里收到的全部收入。
扣除“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些费用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需要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扣除其他扣除项:
可能包括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等。
计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将应发工资减去“五险一金”和其他扣除项后的余额。
应用个人所得税率:
根据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查找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应纳税额:
使用公式 `应纳税额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例如,如果某人的应发工资为10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和其他扣除项后剩余6000元,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则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
应纳税额 = 6000元 × 10% - 210元 = 600元 - 210元 = 390元
```
因此,该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90元。实发工资(即劳动者最终到手的工资)为应发工资减去所得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税法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税率可能会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税法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