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孕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基数 :通常以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 ÷ 30天) × 产假天数。
特殊情况
如果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则按最低基数计算。
如果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高于当地最高缴费基数,则按最高基数计算。
产假天数: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社会化发放: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到参保人医保卡金融账户。
与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