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费的计算通常遵循累进计费率,具体如下:
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
房屋总价100万元到500万元(含500万元)
收取评估总价的 0.3%。
房屋总价500万元到2000万元
收取评估总价的 0.12%。
房屋总价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
收取评估总价的 0.06%。
房屋总价5000万元以上
收取评估总价的 0.012%。
此外,对于二手房评估,如果买方需要贷款,则评估费通常是标的房产评估价值的 千分之七;如果不贷款,则可能是 千分之五。
请注意,这些费用可能因地区、评估机构以及具体政策有所变动,建议联系当地评估机构获取最准确的费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