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的详细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借款人需前往当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借款人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是直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初步审查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依据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进行初步审查。
委托人(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
评估环节
借款人拿着《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受托人(银行)会对贷款对象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贷款审核
借款人携带《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再次来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核。
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摊款代理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提取原因,并检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合同
借款人凭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去办理担保手续,并与银行签订一系列合同,包括《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
受托人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然后由委托人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抵押登记和保险
按照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要求,借款人应在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以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支用款项
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把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是其他约定账户内。
按期还款
借款人应该按照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银行分期扣款或是到银行的柜台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合同变更
合同在执行期间,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或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贷款结清
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建议:
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借款人应提前了解并确认所需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以便更好地规划还款计划。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借款人应保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