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嘱
立遗嘱人:XXX,性别,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一、财产清单:
1. 位于X省XX市XX区X号的房产(权属证书号:XXXXXXXX),面积:XXX平方米。
2. 储蓄在X省XX市XX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人民币XX元。
3. 其他财产:XXX(具体财产名称及详情)。
二、财产处理意见:
1. 我自愿将上述房产遗留给我的女儿XXX,作为她的个人财产。
2. 我自愿将上述存款遗留给我的儿子XXX,作为他的个人财产。
3. 其他财产(如有),我自愿遗留给我的孙子/孙女XXX,作为他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执行人:
我委托XXX(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本遗嘱。
四、见证人:
我特请XXX(姓名、签名、无利害关系人)和XXX(姓名、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
五、其他说明事项:
1.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XXX保存,一份由XX市公证处保存。
2. 本遗嘱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立遗嘱人:XXX(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XXX(签名、盖章)
见证人:XXX(签名、盖章)
日期:公历XXXX年XX月XX日
请注意,遗嘱的具体内容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建议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草拟和签署,以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