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寻衅滋事罪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轻微寻衅滋事行为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于上述行为,可处以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严重寻衅滋事行为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以 罚金。
受害者遇到故意寻衅滋事事件时,应选择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