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是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产、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如果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则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如果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则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其他信息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一次性补贴,也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报销。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并由企业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