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17年二胎准生证的一般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女方的近期妇检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证。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原配偶死亡证明书或收养证等。
领取申请表格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领取《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填写。
单位审查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提交给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并盖章确认。
计生部门审批
女方所在单位将申请提交给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进行审查。
对于农业户口的夫妻,则由男方所在单位提交给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进行审查。
县计生局审批
县计生局在接到申请后,应在二十日内完成审批。
符合条件的,将意见填入《申请审批表》并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
不符合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地方的具体规定有所变化,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