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时,需要向派出所提供一份正式的暂住证明,通常包含以下信息:
被证明人的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工作信息
目前的工作单位
职位或工种(如有)
申请理由
暂住的原因,如工作、学习等
申请单位信息
公司或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证明开具的日期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暂住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居住证明仅用于办理居住证/暂住证,不用于其他用途的备注(如适用)
```
派出所:
兹证明: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在:
公司名称:
工作,暂住在:
需要办理暂住手续,请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信息,并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办理时可能需要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