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复婚时发现离婚证丢失,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补办离婚证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您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无误后,会为您补发离婚证。
开具婚姻状态证明
如果无法补办离婚证,您可以向当地档案局查询离婚时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查档专用章,作为婚姻状态的证明。
复婚登记
补办或获得婚姻状态证明后,您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婚姻状态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提交必要文件
在复婚登记时,您可能需要提交其他必要的文件,如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公证过的离婚证明等,具体要求请根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
等待审查与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您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会为您办理复婚手续,并当场发给新的离婚证。
请确保在补办或获取相关证明文件后,及时与您的配偶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