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报案后感觉警察没有给予适当的关注或处理,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了解不立案的原因
请求警方提供不予立案的书面通知书,并了解具体原因。
申请复议
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派出所提出复议申请。
提供您认为应当立案的理由和证据。
申请复核
如果复议结果不满意,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投诉与立案监督
拨打12389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提出申诉,请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
法律帮助
咨询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进一步的法律建议。
其他途径
如果警察不处理,您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别人民政府提出申诉。
也可以考虑向法院发起行政诉讼。
请记住,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依法维权,并确保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