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离婚时,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孩子的年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特殊情况(如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可由父亲抚养。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居住环境、与孩子的感情等因素,以及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
双方协商
父母可以首先尝试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院判决
法院将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判决,这包括考虑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和有利于成长的环境。
如果一方经济条件明显优于另一方,可能获得更多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可能会在抚养权判决中得到优先考虑。
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若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可予准许。
特殊情况
如果三个孩子都低于两周岁,法院可能会考虑将孩子全部判给母亲抚养,尤其是如果母亲有稳定的抚养条件。
如果母亲工作不稳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
最终,每个案例都有其独特性,法院会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来做出最合适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基于现有的法律知识和过往案例,并不构成具体的法律咨询。具体情况还需咨询专业律师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