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户小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驶证
车牌
车主身份证原件
若车辆为单位所有,则需加盖公章
机动车报废证明(如适用)
车辆查验
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需到车管所指定的验车场所进行车辆查验。
填写申请表
在车管所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车管所进行审核。
车辆报废
审核通过后,根据车管所指示,将车辆送至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并取得《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办理销户
携带《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和其他所需文件回到车管所,进行最后的核验,完成车辆报废销户手续。
注销保险
注销车辆保险,联系保险公司并提供报废证明和注销登记证明,以终止保险合同。
请注意,销户前确保车辆没有未处理的违章记录和未结案的交通事故,并且主要部件如发动机、车架需完整。如果车辆有抵押、查封等情况,需要先解除限制。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请以当地车管所的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