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联合体名称时,应该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1. 联合体名称由所有成员单位的名称组成,通常主投标人的名称写在第一位。
2. 如果有多于一个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之间用逗号或其他适当的分隔符进行分隔。
3. 联合体名称中可以使用“(主)”来表示牵头单位,“(成)”来表示成员单位。
4. 确保联合体名称准确、清晰地反映了参与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的身份。
例如,如果一个联合体由“XX绿化工程公司”和“XX建筑工程公司”组成,那么其联合体名称可以是“XX绿化工程公司, XX建筑工程公司”,其中“XX绿化工程公司”作为主投标人名称写在前面。
请根据具体的项目要求和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来填写联合体名称,并确保所有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