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对于工伤的赔偿标准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相关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工作需要的辅助器具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的工资,按照原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通常为70%。
生活护理费:
工伤员工因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等级,支付不同月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7个月,二级伤残为25个月等。
伤残津贴:
工伤员工因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如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
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死亡的情况下,支付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补助金,并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上各项赔偿标准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