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机上携带充电宝的限制,以下是主要规定:
额定能量限制: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以常见的3.7V电压为例,这相当于大约27000mAh的容量;若以5.0V电压计算,则相当于20000mAh的容量。
数量限制:
每位乘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符合上述额定能量限制的充电宝。
携带方式:
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放在托运行李中。
特殊情况:
如果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需要事先获得航空公司的批准。超过160Wh的充电宝则严禁携带。
请确保您的充电宝满足上述条件,并在通过安检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