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机场的征地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土地补偿费
征收耕地、蔬菜地等,按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征收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按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征收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征收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征收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其他补偿
搬迁期的阶段可一次性奖励10万元,搬迁期限届满后搬迁的不享受奖励。
货币补偿的基准价格按照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位为3055元/平方米。
以上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地方政策有所调整。被征收人应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公告和通知,以获得最准确的补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