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工作年限通常是指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当前日期所经历的工作时间,其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年限计算
职工的工作年限按年计算,每满一年工龄增加一年。
若工作时间不足一年但超过六个月,也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工作时间按半年计算。
累计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档案记载的累计工作时间。
社保缴纳记录。
劳动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累计工作年限的适用范围
包括职工在各类单位(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时间。
包括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年休假的累计工作年限
起算时间从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算。
包括职工在所有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中断前后的工作年限。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期间。
注意事项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开原单位,工龄通常不会累计至新单位。
若原单位已给予经济补偿,新单位解雇时无需重复计算原单位工龄。
以上是累计工作年限的基本计算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计算方式可能会受到地方政策或特定行业规定的影响,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