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曾用名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等)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曾用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生证等)
如有需要,还需提供公证书、公证处认证、外交部认证等
填写申请表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填写申请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派出所
若是未成年人,可能需要父母或监护人一同前往
审批流程
提交申请后,需等待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并盖章
审批通过后,可能需要交纳一定的工本费用
领取证件
完成上述步骤后,可领取新的户口本,其中会记载曾用名信息
注意事项
改名理由需充分,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成年人改名需本人提出申请,未成年人可由父母或监护人申请
改名后可能会影响银行卡、社保、医保等账户信息,需事先处理
请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