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婚未育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
办理地点 :通常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的一寸照片。
办理流程
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到村/居委会领取第一胎生育登记表;
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准备“婚姻状况证明”;
女方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村/居委会章、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县/区计生委章);
男方在档案所在地盖章,需要女方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存档证明和结婚证;
男方在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表、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女方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
最后,男方在计生办盖章。
请注意,如果户口所在地与现居地不在同一个城市,可能需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此外,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