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持有台湾通行证且签注过期,您需要重新申请签注。以下是处理步骤: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及过期的台湾通行证原件。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除外)。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可能不需要)。
个人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规格为33mm×48mm。
申请地点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通常会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续签方式
部分城市可能支持邮寄续签或自助续签,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处。
办结时限
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赴台湾签注的办结时限通常为5个工作日(需要补充申请材料、核查或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