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申诉:
申请再次鉴定
您可以在收到工伤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请注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您对工伤鉴定结论有异议,还可以在收到工伤鉴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满意,您可以自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采取行动,以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