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起诉的被告找不到人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被告信息:
确保您有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具体明确的信息。
起诉立案:
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进行立案,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
公告送达:
如果无法通过正常途径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通常会在报纸、官方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发布,公告期一般为两个月。
缺席判决:
公告送达期满后,如果被告仍未出现,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
执行判决:
一旦法院作出判决,而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您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请注意,公告送达后,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辩,法院仍然会考虑其答辩意见。如果原告在公告送达期满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能会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