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合同到期且单位不续签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续签但继续工作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需支付二倍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
用人单位在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收集证据
劳动者应保存好所有相关的邮件、聊天记录、审批流程截图等,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与公司沟通
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不续签的具体原因,并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诉求。
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考虑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了解进一步的维权途径和可能的法律救济。
建议
及时沟通:劳动者应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不续签的具体原因,看是否有转机。
收集证据:确保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使用。
法律咨询: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注意时效:劳动者应注意维权时效,及时采取行动,避免因错过时效而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劳动者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下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