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周期
双倍工资的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即最长为11个月。
工资基数
双倍工资的计算应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为基数,包括提成、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并且不得低于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方法
双倍工资的计算公式是:应该正常支付的工资减去已经实际支付的工资,再乘以二。
时效
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可以从他主张权利那天起向前计算一年,实际给付的双倍工资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如果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总结:
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主要涉及计算周期、工资基数、计算方法、时效以及法律依据。具体计算时,应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为基数,扣除已发工资部分,按照正常工资的两倍进行计算,并且有时效限制。如果双方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