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院医保的报销流程和条件如下:
报销条件
1. 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且参保时间已经是次月的1日。
2. 参保人参加的是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3. 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
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材料:包括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病原始凭证、出院证明、医保卡、就诊记录、处方、收据、住院记录及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局审核受理
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材料不齐全的,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审查批准申请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
领取报销单
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意事项
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参保类型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
住院起付线以上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但存在最高支付限额。
部分非必需的医疗费用,如美容类花费,医保卡是不可以报销的。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报销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