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违停的处罚标准如下:
现场违停
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口头警告并令其立即驶离。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或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非现场违停
交警部门会对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路段进行监控抓拍。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可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特殊情况
高速公路违停:在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在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可处以200元罚款并扣6分。
妨碍通行:若违停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部门有权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请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