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探望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关键要素:
基本信息
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
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协议内容
明确孩子(姓名、年龄)的抚养权归属。
探望的时间安排,包括频率(如每月、每周)和具体日期(应具体到天、小时甚至分钟)。
探望的地点,可以包括具体的地点和活动范围。
探望的方式,如接送、陪伴等。
如有其他应时事宜或未尽事宜,应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提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关于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探望子女权利的规定。
孩子意见 (如适用):
对于八岁以上的孩子,应询问并尊重其意见。
签字
双方签字确认协议内容,并注明日期。
其他注意事项
确保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协议应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以上内容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整。建议在签订正式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