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后,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转移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办结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确认转移结果
社保转移完成后,参保人员应及时查询社保账户,确认转移结果。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
户口本
社保卡
原社保局或原社保转移证明原件
身份证
注意事项: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保卡迁移后,新社会卡的发放一般需要三个自然月,由指定银行发放。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