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将底薪1820元除以21.75天(平均每月计薪天数)再除以8小时(每天工作小时数),然后乘以加班小时数,最后乘以1.5倍(工作日加班的补偿比例)。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同样地,将底薪1820元除以21.75天再除以8小时,乘以加班小时数,然后乘以2倍(双休日加班的补偿比例)。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将底薪1820元除以21.75天再除以8小时,乘以加班小时数,然后乘以3倍(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补偿比例)。
请根据您具体的加班情况使用上述公式计算加班费。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