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遇到派出所不处理事情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您可以要求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派出所进行督促,以促使案件得到处理。
向人民检察院投诉:
您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投诉,请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
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您可以向派出所所属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向行政监察机关举报:
您还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举报,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请确保在采取上述措施时,您已经详细记录了与派出所沟通的过程和派出所未处理事情的具体情况,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相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