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处理账务,特别是债务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双方应协商清偿方式。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应由负债一方个人承担。
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时,可以协商由另一方代为偿还,但必须基于自愿原则。
债务性质的区分
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是处理离婚债务的基础。
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视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债务清偿顺序
首先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则通过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清偿方式。
债务追讨
收集证据后,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欠款方若未告知另一方欠款情况,则该笔欠款由欠款方自行偿还。
处理离婚债务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所有操作合法合规,并保护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