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认为警察在处理案件时存在不公,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拨打热线电话
12345便民服务热线
12389公安部举报中心热线
使用举报平台
“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举报平台”(12337平台)
行政复议
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
向人民检察院或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通过官方渠道投诉
拨打110或其他官方提供的投诉渠道。
向当地公安局纪检部门、政法委书记或纠风办投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向媒体曝光
通过网络或其他新闻媒体公开投诉,请求监督。
请确保在投诉时提供详细的案件情况、认为处理不公的具体表现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您也可以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同级政府或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