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民主决策
分配方案应由各组组长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全面征求村民意见后拟定。
分配方案需报村三委会(村委会、党委会、监委会)研究通过后,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公开透明
拟定好的分配方案应在各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以确保公开透明。
公示期满,未发现和接到举报违法、违规和相关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后,方可实施分配方案。
合法合规
村组在进行集体资产分配时,应聘请一名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法律顾问,以确保分配方案合法、公正、公平。
分配方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支持集体经济发展
首先应将集体资金用于支持集体经济发展、提高集体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
其次,可以根据村民的实际需求,适当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加强资金管理
分配方案实施后,应加强集体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村集体土地款等特定款项,应按照人口数量平均分配,或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征地安置补助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可以确保农村集体资金的分配既公平又合法,同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