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监狱里面办理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自愿离婚:如果服刑人员与其配偶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没有任何异议,双方可以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监狱申请:由于服刑人员自由受限,他们需要向监狱提出申请,并由管教或民警陪同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部分情况下,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可能会前往监狱为服刑人员及其配偶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困难:尽管协议离婚是更快捷的方式,但由于服刑人员无法亲自前往民政局,且监狱配合的可能性不大,实际操作中协议离婚较为困难。
诉讼离婚
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监狱开庭: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异议,双方可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庭时,法院可以在监狱所在地进行。
诉讼流程:与常规起诉离婚程序相同,原告需要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
建议
协议离婚:如果可能,尽量通过协议离婚,因为这种方式更快且手续相对简单。但需要监狱和民政局的配合,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困难。
诉讼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可行,建议通过诉讼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并在监狱开庭。这种方式虽然程序较长,但不受服刑人员自由限制的影响。
建议在决定离婚方式时,先咨询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可能遇到的困难,以便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离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