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被占用的补偿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补偿原则
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补偿应当公平合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补偿费用组成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区片综合地价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补偿方式
可以采取货币补偿、土地置换、长期分红等多种方式。
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应尊重村民意愿,可以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征收土地应给予的补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涉及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处理侵权行为
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通过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收集侵权证据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框架和规定,请以当地实际执行的法律和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