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私企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协商:
首先尝试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缴社保。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社保费征收机构投诉:
您还可以向社保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企业限期缴纳社保并支付滞纳金。
劳动仲裁:
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途径:
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