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伤残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
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食宿费用: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误工费:
劳动者受工伤后不够伤残等级,要由单位支付误工费。
营养费: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和工伤后经医院同意的必要的休息期间,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休息期间,单位应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
综合以上各项赔偿内容,不够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待遇、护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和误工费在内的综合赔偿。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相关费用,并在工伤认定后,协助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建议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按照相关法规获得应有的赔偿。同时,用人单位也应积极履行其法定义务,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