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车祸且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赔偿通常遵循以下流程和原则:
保险公司先行赔偿
机动车强制保险(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
如果存在机动车商业保险,则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如果保险赔偿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剩余部分由全责方承担。
赔偿范围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财产损失赔偿: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了赔偿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维权渠道
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申请交警队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赔偿义务人包括因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赔偿的具体数额通常根据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受害人受伤情况确定。
请根据具体情况,与保险公司或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