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工业大院的补偿问题,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补偿内容
替代厂房土地的价差损失
厂房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地上物即厂房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厂房拆迁搬迁费用
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具体案例
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政府与相关方签订的《通州区漷县镇工业大院腾退(三期)集体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及附属物腾退补偿协议》中规定了补偿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根据该协议,尾款部分将根据工作开展进度,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被腾退的房屋及相关附属物的补偿,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所有尾款。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补偿方案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补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