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丢失了市民卡,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口头挂失
拨打市民卡热线电话“96225”进行电话口头挂失,有效期为48小时。
正式挂失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市民卡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
挂失后1小时,市民卡的社保应用功能将被冻结,但交通功能和公园年卡功能(在补换卡并领取新卡后)会被冻结。
银行挂失
必须及时到相应银行申请挂失市民卡的银行账户(电子钱包不挂失),遵循银行规定。
补卡手续
如需继续使用市民卡,可以到市民卡服务大厅或网点办理补卡手续。
请确保在办理挂失手续时,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并留意挂失后可能产生的影响,例如社保和银行帐户的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