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租户,您好!
根据我们与贵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租金缴纳是您的基本义务。根据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如果租金未能按时缴纳超过一个月,将视为违约行为。
自我们发出催缴欠租通知以来,贵公司尚未缴纳所欠的大半年租金。因此,我们在此提醒您,请在收到本通知后的十天内,即某月某日前,清缴所有拖欠的租金。
请注意,如果逾期未能缴清所有拖欠的租金,我们将视为贵公司违约,并有权要求贵公司立即撤离,同时股份合作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租赁物业。
请您尽快处理此事,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
谢谢您的合作!
此致
敬礼
股份合作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