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航空的退票费用根据购买时的折扣和退票时间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退票费用标准:
头等舱和经济舱全价票 :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票价8折(含)至9.5折经济舱:
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
票价5.5折(含)至7.5折经济舱:
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费。
票价4折(含)至5折经济舱:
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
票价60折(含)以上
航班离站前,在航班同等舱位可利用情况下,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应交付票面填开价5%的手续费。
高舱位向低舱位变更,按自愿退票处理;低舱位向高舱位变更,原客票全退,不收退票费。
票价40折(含)至55折(含)
同等舱位每次变更收取票面价10%,升降舱按上述自愿变更办法处理。
因承运人的原因:
旅客退票,票款全部退还。
因旅客的原因
在航班规定起飞时间24小时以前,应支付原票款10%的退票费。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2小时以前,应支付原票款20%的退票费。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以内,应支付原票款30%的退票费。
误机,应支付原票款50%的退票费。
建议:
旅客在购买机票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退票费用的计算方式。
如果需要退票,建议提前规划,以便选择最合适的退票时间,减少退票费用。
对于误机的旅客,及时与航空公司沟通,了解误机退票的具体费用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