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申请收讫证明是用于证明您已经完成了公共租赁住房的预申请流程。以下是办理预申请收讫证明的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住房保障“三种补贴”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往户籍所在区房管局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
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表》
在区房管局填写相应的预申请表格。
提交材料
提交填写好的申请表以及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等待审核
区房管局将查验您提交的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领取《预申请收讫证明》
审核通过后,区房管局会为您开具加盖专用章的《预申请收讫证明》。
使用《预申请收讫证明》
您可以凭借此证明到区房管局提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
请注意,申请顺序与《预申请收讫证明》的编号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