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后,想要撤销案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
相关当事人(如报案人、嫌疑人或其辩护人)可以向原办案单位或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撤销案件的书面申请。
提供依据
在申请中需详细阐述要求撤销案件的理由和依据,可能包括证据不足、事实认定错误、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诉求。
公安机关审查
公安机关接到撤销案件的申请后,将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发现确实存在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例如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超过追诉时效等情况,会依法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决定告知
公安机关在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通知控告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制作相关文书
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该案件,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解除强制措施
撤销案件后,应当立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了解最新情况。
总结来说,公安机关立案后想要撤销案件,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依据,公安机关审查后决定是否撤销,并通知相关人员和机关,同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并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