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生孩子的报销流程和条件如下:
报销流程
申报:
由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服务人员代为申报。
资格审核:
社会保险中心的生育部门审核资格和资料。
待遇核定和结算:
女职工产假开始后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办理报销。
待遇划拨:
社会保险中心核算后支付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
2. 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如代为申领)。
3. 《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
4. 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等。
5. 病历、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等。
6. 生育就医证明。
报销条件
1. 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 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且生育期间持续缴纳。
报销标准(以最新信息为准)
妊娠职工产前检查门诊费最高限额700元。
职工生育相关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
剖宫产生育医疗补贴费1500元。
正常产1000元。
流产术500元。
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250元。
避孕药皮下埋植或取出术150元。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等均可报销。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报销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