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离开了原工作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应当停止缴纳您的社会保险费用,或者转移您的社会保险关系。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一些步骤:
停止缴纳社保或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如果原单位未自动停止缴纳社保,您需要联系原单位办理停止缴纳或转移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您需要携带《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如果在新地区找到工作,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单位,通常需要到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自行缴纳社保费用
在找到新工作之前,如果您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可能需要自己缴纳全部社保费用。
举报和维权
如果您发现原单位在您未正式离职的情况下停止缴纳社保,您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举报,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您应当确保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咨询当地社保中心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