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关于携带液体的规定如下:
单件液体物品的限制:
每瓶液体的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总液体物品的限制:
所有液体物品的总容量通常不得超过1000毫升,但特定情况如婴儿奶粉或糖尿病患者的药品可以携带,且需要经过安检并出示相关证明。
容器的要求:
液体的容器容量也必须在100毫升以下,且所有液体物品需要放在一个透明的、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以便安检人员进行检查。
特殊情况:
对于婴儿携带的奶粉、糖尿病患者携带的液态药品等特殊情况,可以在安检时出示相关证明,并适量携带。
综上所述,乘坐飞机时携带液体的规定是:
每瓶液体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所有液体物品总容量通常不得超过1000毫升,特殊情况下可以携带超过1000毫升但需经过安检并出示相关证明。
所有液体物品需放在透明、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且每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建议出行前仔细查看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通过安检。